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,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实行岗位管理,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(相关资料图)
对被聘用人员,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(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)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。
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、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,将终止聘用。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,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。
政策咨询电话:
027-87389899(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人事科)
027-88430068(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人事科)
027-87156125(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)
027-87770579(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)
027-87389392(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)
027-59101950(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人事科)
0718-8418180(湖北省中药材研究所人事科)
监督举报电话:
027-87380156(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)